相信任何人都會覺得身邊有些人『唔順眼』:原因可能是他性格討人厭,行為討人厭,甚或純粹樣衰。人在江湖,若果與這些人要焗住接觸無得避,例如同學、老師、同事、工作夥伴、親戚等,道行高者除了在無可避免的時候交手時盡量當自己時運高望唔見笑笑口,道行低者可能玩黑面,那麼,你就輸了。
對一個人唔順眼可以有原因,亦可以無,但同時有一類是有以下一條方程式:『唔順眼』因為『唔抵得』。
別以為被人唔抵得的特別愛炫耀愛晒命,這是未必的:你要明白,一個人唔抵得另一個人,你總不會明白的,總之在他心目中就覺得那個人有一點點較好的就會眼紅;相反,若果那個人有少少可能或者在人生中有些挫折,簡單至行街仆親,他都會暗暗歡喜。
以上跟將一個人當作『假想敵』或者人生的目標是完全不同的,若果你覺得一個人活得好或者很成功,嘗試了解當中原因,模仿也好學習也好,這是一種正面的動力,沒有問題的。
但是,討厭一個人,還要時常就對方的事費心機,無聊的暗暗高興,其實,他的人生真的很可悲。
若果那個自己討厭的人是可以避免按觸的,而且跟對方的圈子可以完全沒有重疊的,還要其實對方可能從沒有得罪自己也不會威脅自己,純粹因為自己無名的憎恨,咬著不放,又有什麼著數呢?
人生本應有很多值得自己高興的地方、人和事,為何不去享受快樂,而去延續這種不必要的仇恨呢?
更奇怪的是:有人可以一邊跟那個『唔知點解好唔順眼』的人裝好友,另一邊又在那些可以讓那個『唔知點解好唔順眼』的人知道自己根本不喜歡他,例如寫下一些擺明針對那人尖酸刻薄的說話,但被寫的那個肯定會看到的。
這是什麼心態呢?
若果真的那麼不喜歡那個人,乾脆不要聯絡,或者擺到明唔妥,別要還那麼精神分裂:一邊扮好友一邊罵人。
被罵的不明所以R晒頭,但不會少了一忽肉,只覺得為何這世界有這種人:浪費時間無原因地去討厭去針對一個人已經夠傻,還要邊裝沒事邊密切『關注』他然後一有機會就冷嘲熱諷就更加失常。他的人生真的沒有更加有意義的事可以做嗎?
隨便對號入座,之前可能有人跟我說「你諗多左喇!」但一次又一次看見那些出現時間準得不能再準句句也是準得不能再準的說話,起初會不明所以繼而有點不快但最後卻覺得那人很可憐。我活得好不好跟你活得好不好其實是互不相干的,我不會跟你當面對質,你可以繼續作你這些無聊事,只是,人生是你的,繼續做這些又不算是鼠輩但實在有點變態的行為,又為何呢?
我不是聖人,亦沒有打算去取悅任何人,我當然有自我檢討發生什麼事,然後,問心無愧之後,就是心安理得,繼續過我的生活。
你選擇如此下去,隨便,有人這樣『關注』自己的確可以為我的人生加點笑料的,多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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