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25日星期五

書展沒靚模

去年書展如何波光泛濫大家也記憶猶新,正當一(班)雞死一(班)雞鳴之際,一班新知舊雨準備大展拳腳以天賦本錢推廣『健康性感』,怎知不知哪個人咁唔識做,阻人發達。

書展當局並非阻止此類健康性感書在書展發售,只不過不容許他們辦簽名會,理由是「品味低俗」與及「並非老少咸宜」。一眾姊妹嘈到拆天,差不多可能七一會見她們出來示威。



如果真係七一示威,嘩!

這班姊妹原來很有文采,還會批評政府有事唔做云云,並表示這個決定對她們極不公平。

書展應否賣這些書呢?我不知道,但的確很重要的是:書展方面有沒有清楚界定他們的底線在哪兒。

可能就是找不到那條底線,他們今次這樣的決定:准賣不准辦簽名會,我又覺得可以理解。

以往都有明星相集寫真集在書展售賣,不過那些都是玉女俊男不會露,至多造成場面墟陷而不會肉光四濺;那個年代的性感寫真集不會到書展宣傳,因為知道他們的目標觀眾並不在此,因為,書展那時候是十分正氣的。

直至去年,一切變得不清不楚。

既然准賣,只要那些書不是三級(或者被評為淫褻不雅),都可以賣,這是一個無可奈何的容忍度,不過簽名會,若果我准你辦,但你著乜衫我都要管,成件事就很奇怪了。所以,為免場面混亂又香艷,不准這班姊妹進場,合理,可以理解。

其實書展當局大可以將所有這類寫真都拒絕在書展出售,全部請移玉步到動漫展跟那些動漫女郎一決高下,到時簽名會抱抱會送吻會乜都得,大家高興!

只不過那班姊妹覺得被降格了,唔多高興而已。

現時又不是不准你賣,你大可以在會展其他地方租場辦簽名會,再不然,不在書展賣,公開發售,是但搵個商場攪大佢,一樣有宣傳作用。

商業交易明買明賣,覺得不高興就不要合作好了。

若果書展當局堅持沒有她們辦簽名會的機會,我是絕對會重新考慮到書展逛逛:因為,不會人山人海個個色迷迷望一班明知唔會露俾你睇的妹妹,然後用長鏡頭隊埋去影波唔影樣的龍友又迫爆個場,書展才重獲新生,想看書的人才可以慢慢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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