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選塵埃落定,你有沒有投票?我有,我投的那個是很年青的土地正義聯盟的,他很落力,而且我覺得他很有衝勁。家裡有五票,四票投了他。不過他最後輸了,數百票,不多,以他沒有知名度,沒有對手扮獨立實質有無窮的動員能力,能夠以六四之比落敗,很成功了。
區議員,可以做什麼,你又覺得區議員選來有什麼用?他應該十分了解區內問題,然後爭取紅綠燈綠公仔閃多兩秒、行人路闊一吋、多個垃圾筒、架架巴士都要係呢區有站?沒錯的,能為你服務的就是好區議員,若果久不久有蛇齋餅糉就好了。
沒有錯的,區議會嘛,談什麼政治取向?好,就不談政治取向,但若果他在你那區完全無視地產霸權,不理會小商店被殺死,他還是不是個好的區議員?
利益嘛,香港人著重個人利益,很正常對吧!所以,其實建制派沒有什麼不好,他們資源夠啊!能夠服務這個區啊!
所以,在民主社會裡,你有權以你的準則去投你的票,只要是你的個人意願就行。
不過我至今不明白,為何那麼容易被外傭事件上將公民黨判死刑。我知道,我們要為自身的利益,所以我聽到有聽眾致電表示很高興公民黨落敗,因為外傭湧港會導致很多人失業無福利。
我一直在想:香港擁有一個完善的司法制度,因此,當有人認為政府在政策上有錯,是可以提出司法覆核的,而進行這個程序,是要有律師幫忙的。一個專業的律師,因為其職業去處理一宗如此的司法覆核,錯在哪裡?是不是一定嬴?若果最後法官判出來是政府錯了,為何要走去怨那些『打份工』的律師,而不是去怪那個明知法例有漏洞而不去處理呢?況且,現時的判決不是外傭一定有居港權,他們還要經申請,看看是否符合法庭所指的條件。
怨律師,然後跑出來說這是什麼政棍,公然挑戰法庭判決,示威反外傭,完全當香港這個司法制度如無物。
那麼好了:以後嘛,你屋企的景被大地產商建一新樓完全遮擋,你問你那區自稱是律師的尊貴議員能否入稟阻止,他答得你無菱兩可,結果亦不會為你伸張正義--因為他們不會得罪大財團。
同樣是律師,那些願意堅守理念,那些一見有利益衝突影響與財團或阿爺關係就龜縮,你選的,這是你選的。
換多個例子吧!因為利益行頭,那些小店賣可樂即食麵被要求要高於市價,向尊貴的區議員求助。尊貴的區議員只會久不久開記招話『我果區連鎖超市既價錢好貴』,叫政府關注,之後就無跟進,因為,不能得罪大財團。
然後很快就發展到:假設有香港人在本地被解放軍車撞死,有人拍下事件經過,要求建制派議員幫手。他們說:我們的人大會反映了,但他們的律師不會出來幫你攪大件事的。
我們要的是憑良心為市民的政客,而不是小恩小惠,或者粉飾太平。別以為可以永遠不談政治,都不說那些區議員可能成為立法會議員,但若果他們只為討好市民,將利益傾側市民一方而忽略正義與真理,香港充斥著這班政客的話只有死路一條,我們的下一代亦會被教壞。
所以,希望公民黨堅持,我會繼續支持你們的。
當然我不相信所有市民因為懲罰公民黨而不投他們,他們本身的地區工作做得不好也是重要的死因。所以,我一直說,你覺得那個人真的幫到你,投他一票,很合理的。
最後想寫的是:對於那班人民力量得到如此下場我是很心涼的:什麼是票債票償,拉下了別人目的何在,走去干擾其他人拉票兜口兜面質問你又是否公平的選舉,又或者,你們的賣點除了激進之外還有什麼,若果你們當選你們可以為市民做到什麼,我想,這幾天不斷的出現支持民主派的學者傳媒人群起指責他們,不無原因。別說傳媒對你們不公平,而你們應該撫心自問:你們除了出來亂局之外,有什麼遠大理想,好讓一眾討厭你們的人(包括我),好好了解一下,想一想是否誤解了你們。
一次區選並不是什麼大事,太陽依舊昇起,人依舊要活,政黨要想想選民的選票有什麼訊息,選民要想想你投那一票的目的何在是否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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