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9日星期二

別讓良心過意不去

就算香港一直變壞,香港人暫時還有惻隱之心,而且還有機會表達。對於最近一名五歲小女孩懷疑被父母虐待至死,我們心痛,難過,不斷在問:為何有那麼抿滅人性的所謂父母,能夠對自己的子女長期虐待,哥哥還算幸運,可憐的五歲小妹妹因而離世。

我讀到疑似救護員當時希望對小妹妹進行急救的感受,我今天更從報章看到小妹妹可愛的樣子,再讀到這對畜牲生父繼母控罪的行為,何止拳頭硬了,眼眶濕了,完全希望所有報應立即降臨在那些人身上,一生一世!

不過我想提的是,小女孩曾經就讀的幼稚園表示沒有發現任何異樣顯示小女孩曾經被虐待,而其哥哥的學校所發現的,之後做了的,又跟社署的說法好像有點出入。

我不是指兩家學校講大話,我記起幾年前有個小學生在學校墮樓身亡,事後在死因庭的調查當中,學校幾位教職員互相推卸責任,甚至有人被法官責斥謊話連篇。當然,這次不能跟那一事故相提並論,但我記得有些教育界的朋友告訴我,有些學校的高層,著重校譽多於學生,關心仕途多於學生,更不想讓自己麻煩,最好就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有些人很清楚如何按章工作,如何視而不見。就算有老師對學生很上心,覺得需要多點關心,也可能被人勸止或制止。

同樣地,有相關政府部門也可能有人抱著這種心態:「你現在是提正式立案還是諮詢?若果是後者,我可以口頭這樣這樣建議,否則,麻煩你書面乜乜乜,我們會在幾多個工作天內點點點。。。。。」

我再重申一次,我不清楚這次涉及事件的學校及政府機構有沒有依足守則處理,若果有,究竟有沒有人如我以上所說的,因為不上心因為不想麻煩而沒有真正去了解學生的家庭發生什麼事。

他們可能在守則上在法理上沒有做錯沒有做少,而我希望他們得知小妹妹的下場如此,良心過意得去。

除了這些人之外,其實我們在日常生活,又有沒有可能多事一點,去制止類似悲劇發生呢?就如小妹妹同校有些家長發現小妹妹好像看見繼母後表情大變,他們覺得有不妥並拍片告訴小妹妹的祖母,雖然最終無法阻止悲劇發生,但至少,在這名家長心裡,他是由衷的擔憂,亦做了可以做的事了。

無論如何,希望受傷的哥哥早日康復,得到應有的愛與照顧。同時,我們除了難過悲忿,請好好引以為戒,提醒自己,若果發現身邊的親戚朋友鄰居有什麼異樣,想一想可以怎做,主動一點,盡力去幫忙協助。因為,可能有人因為我們的多事,而獲得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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