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14日星期二

拾膠啟示

一個十號風球,除了令我們得到極其量半天假之外,我們失去的就是很多樹木,原來還有手尾跟:就是很多細小的膠粒被吹落海,然後,無論是養魚還是海魚,通通以為是好吃的,齊齊啪膠,製造生態危機,漁民及養魚業大受影響。

當這事竟然由民間機構報導,我們那個未上軌道先不斷墮軌的政府慢九拍之餘還在發夢之際,香港人發揮真正的核心價值:靠人不如靠自己,地方是我們的,就讓我們去救。於是,一班班熱血的香港人大熱天時跑到海邊去,一起執膠,一起出汗。


往往在這類突發事情出現時,我們某程度上像照妖鏡一樣看到很多人的真面目:我們看到有政客來抽水係咁易執膠搏上鏡扮親民愛香港,我們也看見當官的出騷連應酬傳媒都懶結果被人叫去食膠,我們也看見原來有些環保組織口口聲聲講環保到有事發生時不願坐言起行。

你們看見的,或者更多。

還有很多張美麗的臉孔,為我們的社會為我們的未來出力救得幾多得幾多,更有父母真真正正的身體力行帶同子女作一堂活生生的公民教育,這些,都是讓我們知道,香港人,多美麗,作為香港人,多自豪。

不過,往往這些事情發生後,總有些較衝動意氣用事的朋友,沒有想清楚就做一些行為。例如,我聽見有人找出出事貨櫃所屬中石化,於是就叫政府控告中石化追究責任云云。

作為這方面有點知識的我,想說些東西:沒錯,單純的想,追究物主是正確的,不過你們有沒有想過,錯在哪裡?

中石化找貨運的托運物品,途中遇上大風浪,貨櫃被吹落海釀成這次生態危機,事發時,誰是管理這些東西的呢?

沒錯,是被托運的公司。他們有責任確保貨主貨物在運送途中安全,當然我不知道他們在托運前所簽定的服務合約有沒有要求任何一方要負責保險,但單純從事實來說,導致意外的,不是物主。

物主有貨物損失,也會向貨運的追究;同樣地,物主因為貨物損失而再引致第三者受影響而被索償,物主同樣也會將之轉向貨運商處理。

所以,當有聲音要求中石化交代,他們沒錯的回應責任誰屬還未定奪,就算他們拿錢出來協助清理,原因只有一個:企業良心的形象問題,當然他們大可將這筆開支向需要負責的人追討。

我們可以聲討政府處理失當反應慢,可以聲討政府沒有妥善想過如何處理這些膠粒,可以指責他們只是號出來說膠粒無毒(咁唔通我買條魚番黎開肚見到當無乜事咩!)但再進一步呢?我們應該要求政府協助找出要負責的人,協助受影響人士追討賠償,因為,香港還未有集體訴訟制度,每個受影響人士要找律師追究,費用與繁複程度根本並不是他們可以處理的。

無論如何,讓我們再次多多表揚各位有為這件事出力去救救香港的朋友們,你們這份精神與行動,比起很多人更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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