廿一歲的李至安,因為嗜賭的母親欠下很多債務,與奶奶相依為命,而沒有人教他不用承繼母親的遺產結果背上差不多還一世也還不完的債務,中學被迫輟學,曾經被債主迫去偷竊,後來答應奶奶不再做壞事,但只有廿一歲,沒有人生沒有青春,一直不停的打工,為了還不完的債務。
所以,他覺得自己已經輪迴很多次,有三萬歲了,春夏秋冬都不喜歡,人生根本沒有希望,還不到債,被債主光日暴打,要不是要照顧行動不便又聾又啞的奶奶,大概他應該選擇了結生命。
他常常提到,大叔朴動勳是唯一對他超過四次以上好的人。他不是沒有遇過看見他這身世可憐他幫忙他的人,但幫得一次又一次,好像都不能替至安完全解決問題,就慢慢離他而去。
讓他人生更絕望的,還有他那次為了保護不斷被債主虐打的奶奶而殺死債主。法庭判他自衛殺人無罪,但「殺人犯」這個標籤一直揮之不去——至少,他一直記住自己殺過人,他介意人家知道之後怎樣疏遠他,因為他經歷過了,一次又一次。
大叔說:只要你不在意,你便不在意別人是否知道。說來容易,良心一世的被責備,連他都不相信,猶如活在地獄的他,還會是善良嗎?
所以,他對於被殺的債主兒子光日,是又愛又恨。光日也是,要不然不會為了討債除了毒打至安之外,還想他欠自己一世——你殺了的爸,但我曾經很愛你。曾經,在年幼時的光日,背著被他爸虐打的至安逃離,是多麼多善良。
「他因為愛過我的記憶而痛苦,我因為他曾經善良的記憶而痛苦」至安知道,光日其實是一個好人,而光日對至安的愛與恨,是折磨他人生的一個重擔。所以,他在父親忌日跑到至安家找他分享食物,是因為寂寞,也因為要至安記著自己殺過人的痛苦;而劇集最後,他從竊聽片段得知至安說他是一個好人,光日落淚了,而作出一個以德報怨的決定。
很喜歡有關光日這段副線的描述,他的人生如何得到重生。
至安的奶奶李奉愛,除了是至安的生存意義,也是一直讓至安感受親情的源頭。第一集至安從護老院偷運奶奶離開,望著那個圓圓的月光;到後來奶奶很想望到月光,在動勳協助下,坐在超商的購物車,至安再次圓了奶奶的心願。
最後一集,往警局自首之前,動勳帶至安見奶奶,奶奶對至安說:「你要珍惜遇上大叔這份神奇又珍貴的緣份,你要報答,要幸福的活著,那就是最好的報答。」
奶奶過世後在停屍間的一幕,我每一次看,都想哭,因為,我想起我的奶奶。
有著如此人生的至安,因為竊聽,從不擇手段希望可以在都俊英手上拿到錢還債的他,知道動勳人生的不堪,同時因為動勳單純的待他好,至安不知不覺愛上這個大叔。不停的從竊聽之中了解一個人,從現實生活中接受這個人的恩惠,慢慢地依靠聽著大叔的一舉一動來過活。所以,至安愛上大叔,是正常不過,因為除了這個人對自己好多過四次之外,他也可憐大叔,他覺得大叔人太好了。所以,他羨慕又妒忌允熙,完全不明白他為何要出軌傷害大叔。
廿一歲的他當然不明白,婚姻關係哪有他想得那麼簡單。
至安在動勳於公司內的權鬥當中,除了暗中協助之外,出席常務選舉員工聽證會那一段戲,充份顯示他其實很機靈又聰明,只是生活迫人,幸好遇上動勳,帶他走出了地獄(當然某程度上也要多謝奸角都俊英的錢)。
至安與動勳的互動有幾幕是很重要的:他逃走後致電動勳,問:「日後偶然遇見還會打招呼嗎?」「奶奶過世一定要告訴我,我母親過世也一定會告訴你」這是讓至安感到很安心的一幕;後來動勳在清潔老翁的家找到病得很衰弱的至安,說了一大段話:「謝謝你聽完我如此不堪的人生還會站在我那邊,我今後就算重生也非幸福不可了,看見年紀這麼小的你,我也覺得可憐,讓我心痛死了。如果無法讓你看到我過得很幸福,你肯定會一直為我而心痛,所以,你一定要看著我如何幸福活下去!這些都不算什麼,我可以很幸福的活下去,我不會被毀掉的!」
至安告訴動勳要去斧山工作,動勳除了隱隱的失望之外,說出了「你是為了救活我,才來到這個社區的,把瀕死的我救活了!」至安也回應:「我遇上了大叔,是我第一次感覺我是活著的。」兩人約定了,要好好幸福的活下去。
劇集的結局,兩人重逢,終於看到燦爛的陽光,啊!人生還是很有希望的!
讓我們努力幸福的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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