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集開首問大家的是:你能守秘密嗎?
222. Think twice before burdening a friend with a secret.
我都幾守得秘密,或者因此,很多朋友喜歡跟我訴心聲,或者將一些好似秘密的事講給我知,就算我唔需要或者唔多想知。秘密之所以是秘密,通常都是因為講的那個人將之定性為秘密,而,其實很多所謂秘密,根本很多人都知的。當我決定將一件事告知其他人,就算我口講『你唔好講俾人知』之時,其實早有心理準備這事會被更多人知,因為,你一係唔講,講左就唔再係秘密。
所以我非常同意此句:你講人知,又叫人唔好講,其實好痛苦。不如你唔好講人知喇!雖然我知道,得知一個很多人都唔知的消息,而不能公告天下,是很難頂的。
354. To explain a romantic break-up, simply say,'It's my fault.'
這句很多玄機:首先,何謂Romantic Break-up?然後,為何要扮大方認衰呢?若果你這樣看就錯了!Romantic Break-up,應該是好來好去沒有反檯的分手,而這類分手,通常雙方都很明白因何分手,所以根本不用解釋。要解釋的,或者想知原因的,通常都是外人。對於外人,其實沒有必要多解釋為什麼,總之分手了是事實,不想多談,最好就答『都係我唔好』然後加句『我唔想再提』。再問的那些,你根本不用與多多聯絡。
78. When someone wants to hire you, even if it's for a job you have little interest in, talk to them. Never close the door on an opportunity until you've had a chance to hear the offer in person.
有意思有意思:首先,當然不是指你明明教開書有人請你做泥頭車司機你都去了解啦!以上所指應該係你有關的工作。那你可能問:點解一定要聽左先呢?首先,世界很細,你永遠不知道你跟這個對你有興趣的人日後在其他範疇有沒有合作或碰頭機會,所以,就算千萬個不願意,至少都要禮貌地給人一個答覆;其次,你每一次聽別人希望找什麼人當什麼工作,又或者簡單的跟新相識的人聊一些工作事情,總會有得著的。
我都不只一次聽過:本來佢想搵我做呢樣,點知傾傾下佢發現有另一份更適合我,而我又有興趣的。咁,你明啦!
85. Never encourage anyone to become a lawyer.
呢條實在有趣,而我又唔多明白,或者搵律師解答。不過我唯一想到就係:因為當律師,你工作就係要令你當事人贏,於是,違背良心為壞人辯護,唔想個仔是非不分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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