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6日星期五

Come Across

不是教英文,只是一時之間想不起一個詞彙形容我想說的:用偶遇不恰當,因為我不是談愛情,偶遇有點浪漫;遇見一詞又來得不夠貼切,所以最後決定用英文這個Come Across好了。

我想寫的是你在日常生活遇上一次並不在那個場合常見而你又認識的人,不明白?不如我舉幾個例子:



例如:在平常星期天彌撒後都會跟弟弟一家到茶餐廳吃早餐,有時又會一個人去吃午餐,久不久就會在那裡遇見大廈的管理員。若果見到的話,我通常都會點點頭、笑一笑,然後繼續吃飯。

就是說:你平日在大廈跟他相遇是住客與物管員的關係,在大廈之外就不是了。我以上舉的例子還不算什麼,假若你是在酒吧遇見他,你又會否周身唔自在,不想在他們面前展露自己玩到癲晒的一面?

有些人的確會有這樣的反應,你問他們為什麼,他們或者會說:「咁佢地平日見我唧都唔笑,依家見到我完全第二個樣,好怪囉。」對對對,問題來了:為何你平日對著某些人會唧都唔笑呢?

我不說那些喜歡在他們認為階層比自己低的人面前擺款的人,那些人心態上有問題;但有些朋友的確慣性不喜歡跟不大關事的人打好關係。

就我來說,我不是那些隨便跟一個人可以談天說地的人,所以一些新相識的朋友對我的評價都是:『未跟你相熟之前以為你很難相處很惡。』嗯,我不笑的樣子可能真的很惡,所以最近有人說我某張相片很像Angry Bird,不過我的想法是:我不會無緣無故跟不認識的人笑。

但說到如大廈物管的人員,我一定會禮貌的打招呼笑一笑,朝見口晚見面,基本禮儀,應該要做的。

所以若果我在剛才提及的地方遇見這類都叫做認識的人,沒有什麼特別,不過,有一件事是需要特別注意的:防人之心不可無。

什麼意思呢?有些人特別喜歡高談闊論,基本上一個不認識的人坐在他們身邊,他們也會繼續將一些私人事討論討論,完全不擔心被別人聽見。我想告訴你們的是:有些事你們別以為給不認識的人聽到沒所謂,有時就是那幾句說話,騙案就會產生了。

那個是陌生人你或者未必太怕,但若果那個是都知道你住邊貴姓甚至做邊行的人,若果剛巧他們在你身邊吃飯,你原本在談一些重要的東西,是不是應該停一停小心別人聽見呢?

其實,我們在公眾地方說話本應小心一些。

轉另一例子:某晚,我跟舊公司一名女同事在happy hour,談得興高采烈,因為正在說另一同事的花邊新聞。其時,遇見兩個不算熟悉的中學同學。

那一刻打了招呼,寒喧幾句,就各自各繼續Happy Hour。不過有趣的是,我跟那前女同事正在談論有人在某處遇見某同事跟人拍拖,登時出現以上情況,那女同事很快反應說:『好快又會有人傳你拍拖。』

以上可能是一個美麗的誤會,想帶出的是:其實我們在任何地方做任何事情,都可能被人留意著。若果對方是陌生人,又不恥你的行為,你可能成為下一期Youtube的主角;若果對方是你認識的,無論是工作上也好,朋友的朋友也好,前度的朋友也好,你做什麼跟誰在一起絕對有機會成為別人跟其他人吹水的話題。

所以,我不介意被人說遇見我跟什麼人Happy Hour,但若果被看見的可以成為別人口中的是非人情的話,只可以怪自己沒有醒醒目目。這方面,若果是遇上工作上相識的人,自己應該更加小心。

我們永遠不能阻止別人談論自己的事,亦不能阻止別人抹黑,但若果有些個人行為的確能夠讓人對你印象分大減,是否知道有認識的人在場,我們也不應該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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