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6日星期日

別笑我,我犯賤

當有朋友在面書貼出那位十四巴港女的短片,我看也沒看,因為很直覺反應是:都唔知邊套戲邊個劇團或者什麼什麼的宣傳。直至今日報紙有報導,還原來旁邊的人當時勸止不能之後報警,那女的真的被捕之後,啊!那麼奇情!

暫且放下什麼港男港女的稱號討論,倒是值得談談的,是為了什麼,要愛得那麼受委屈?


我曾經遇過有些人,他們不喜歡千依百順的情人,反而喜歡去Please對方,對方要求多刁蠻不講理他們更Like。這類或者未致於是被虐狂,但根據我所理解,他們會曲解地認為,我對對方好遷就對方對是愛的表現,你叫他們成為受眾被愛,他們會不知所措,繼而質疑這段關係不是愛。這些想法,不知他們怎樣育成,但愛情就是這樣,若果遇上對的人,天作之合嘛,旁人怎想怎看又如何?

但以上的又不同另一類:有些人,知道自己被折磨,但又不享受,同時又要投訴(不過不是向情人而是向外人),卻繼續此等關係的,這事的男事主可算是這種吧。

你大人大姐,不是被人禁室培慾鞭打性虐不准你吃餓飯要你就範,為何要擁有一段如此的戀愛關係呢?

若果你說:佢唔發脾氣果陣好好架/佢其實除此之外好愛我架/除左打我佢對我好好架,嗯,那麼,你認為你為什麼要找一個人談戀愛?對,只是談戀愛,別說到結婚對象那麼遠,新一代的,都應該很少想到那麼遠。

談戀愛,希望有一個人可以互相分享生活,無論快樂與悲傷,互相扶持。好,我這個說法是不是太過老土?那簡單一點:最重要是快樂,是嗎?

你覺得不時被情人兜口兜面打是情趣的話你不會向人投訴的,雖未致於變態到四圍歌頌好正,但至少都會三緘其口吧!既然覺得被打很不爽,這次當街當巷還要下跪再被打了十四巴還要鼻涕直流,這位。。。是男人嗎?

男人連基本自尊都沒有,其實都不應被稱之為男人。不是什麼男兒膝下有黃金,而是,幾時去到這一種關係,你照單全收呢?

帶表妹番屋企,表妹成個棟係旁邊,沒有幫手澄清,不知男的是不是身有屎用這招讓這野蠻十四巴洩憤過骨呢?若果是的話,受皮肉之苦可以避過接受更變態的懲罰,這或者算是物有所值--這是風險管理的其中一環,不過問題還是那個:你為何還跟她相愛。

我一直覺得,若果在戀愛當中你受的委屈與痛苦大到你不停問自己「為乜」之時,連你自己都答不出的話,那,請你別再沉淪下去。人總是從不同的戀愛關係懂得自己愛什麼的,這次得到如此不一樣的體會,下次就要小心了。

熱切期望各傳媒繼續報導,看看這一對男女的發展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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