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3日星期六

無證童事件的二三事

我們目前聽到的故事是這樣的:有一男童,父母均為內地人,父母親認為他不利自己而不再要他,住在香港的外婆不忍看到孫兒無人照顧,找人在深圳照顧他到三歲,沒有人再照顧他之後便透過其他人戶藉申請雙程證來港,在港過了九年無證人生到十二歲,一直無書讀怕被捕。因為婆婆不想孫兒這樣下去,於是找政客幫忙,希望可以獲酌情處理。

故事說到這裡,我這兩天讀到很多有關的想法,也想了很多。不如先來第一個假如:假如這事發生在五年前,假如為他們引起傳媒報導的政客不是工聯會的而是社民連的,社會上的反應,又會如何呢?


以上的假如我不懂答,不過就現時的前設,我先想到的是:香港有一個好像叫新家園的組織,他們其中一項推動的,又或者應該說,他們有一班會員是希望申請家人來港團聚的人。之前有報導指有人被威迫利誘支持建制派的選舉或者活動,有人透露若不聽話別希望幫自己的親人來港云云。我想,這些希望團聚的人每個都有其故事,究竟哪一個夠感人夠Juicy能成為下一個被有心政客有需要時搬出來的宣傳的工具呢?又或者,當中所謂感人的情節,有幾成真有幾成被誇大了呢?

丁蟹昨晚也說,打感動呢一段,中國人最受啊。

是的,幾年前或許是--幾年前中港矛盾還沒有那麼明顯,幾年前香港很多人還沒有感受不斷被新術民雙非蠶食社會資源,幾年前香港人對於這裡不幸事情抱著的同情心是簡單一點,單純一點的,幾年前政府部門處理事情是讓香港人較有信心,他們會跟政策處理一視同仁的。

舊時已經是舊時,現時我們面對的就不是舊時的境況。政客跟事主出來開記招,那位聲稱十二歲的男童訴說擔驚受怕的日子,然後一條龍即日已安排學校進行能力測試,政府部門速度更快地發出行街紙拘捕婆婆。效率之高除了警察檢控佔中黃絲人士之外都無出其右,各部門不是你推我讓而是眾志城城為嫻姐非常合作,啊,多麼美好的世界,多麼有愛的社會與政府啊!

我知我知,一件事不能隨便跟另一件事比較,連很多人為他抱不平的喬寶寶也這樣說的。所以,我不比較了,但相信香港人隨手都想到,近年政府處理不同事情的效率,又真的很難不拿去比較。

有一件事我一定要說的,我也在面書一次又一次說的就是:就算有短片顯示這男童蝦蝦霸霸不像什麼擔驚受怕,就算他的身型大得令人有點難信服他真的只有十二歲也好,千萬不要因他的外型因他可能的品格而對他作出人身攻擊,我們要針對要堅持的,是這件無證事件的處理,還有所謂酌情權是如何行駛,還有政府部門是不是執正來做。

我的理解是這樣的(若果有錯歡迎指正):既然他無證,調查期間發出行街紙,又說因人道理由他在國內被稱沒有親友照料,社署有沒有評估他的外公有沒有能力照顧他,而需不需要將他交由社署看管呢?我好像沒有看到這方面的處理。

因為他沒有求學多年,總要有學校提供教育機會。政客要做戲做全套做得周全,先行找來學校亦無可厚非,所以我非常不明白為何今日有人走去學校示威還貼出「偷渡」、「賣港賊」及「大成小學之我同學係人蛇」等字句,過份與不文明,這跟黑社會有理無理淋你油有什麼分別?入境處你不去,教育局你不去,社署你不去,講到明身在立會的嫻姐你又不去立會,走去學校?事先聲明,我不是因為有學生走出來哭訴才說這些(我甚至有點覺得那學生的出現有點奇情),而我真的覺得,到學校示威還要貼這些,很恐怖。

說到調查了:請問有沒有人替這男童與外公外婆確認親屬關係?有關他爸爸媽媽的調查,我懷疑能不能真的找到當年聲稱患乳癌的媽媽及被截肢的爸爸,而生父生母的爸爸媽媽又是不是已經合家鏟完全沒有親人可以照顧這男童,若果最後什麼也找不到,請問如何證實事件真偽,他的身世真的值得獲得酌情處理呢?

我不希望日後東張西望個個星期都有類似慘案出現,個個慘到你唔信然後又有得酌情處理。

要說的暫時這麼多,我覺得還是先將他遣返國內交由國內社福團體照顧,再進行調查較公平--他的性格,應該不會有被人欺負的。

還有的是:我對於那位嫻姐最近表示看到該段片段,確認是男童的反應是:「她表示已知事件經過,感到「心悒」及不評論片段」我的反應是,喂,係唔係作個故仔都懶,要用心悒及不評論輕輕帶過,定係解唔到畫呢?不過算了,工聯會,講一套做一套,都不是新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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