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7日星期日

不用一直當好人

要完結一段關係不是跟辭職一樣:有了提早通知期,盡量做好交接,然後分開江湖有機會再見。因為感情不能說斬斷就斷。情侶分手尚要好好調整再出發,不論你是主動分手還是被分手也好,夫妻呢?一旦決定離婚,常常聽到那四個字「好來好去」,應該怎叫好,又或者,要好到哪個地步呢?

最近有朋友跟我說起別人的故事:一個女生離婚一年多,消瘦不少,看起來很落泊。離婚是他決定的,因為發現丈夫對他不忠。既然他決定要分開,一年多了,為何還沒有康復過來呢?

朋友說:「因為不想老人家擔心,這女生現在還以媳婦身份跟老爺奶奶定期見面。」這樣瞞騙了一整年,好嗎?

再次重申,一家唔知一家事,而就算這女生決定離婚,他還是沒有振作過來,應該代表他沒有完全放下這段感情。

當情況是這樣,你還為了當個好人,配合前夫裝恩愛,這正正是對人仁慈對自己殘忍。

若果他是很瀟灑已經好好過活學習愛自己一個人好好過的話,Fine,你有條件去當好人定時定候扮下好新抱(當然要演技都不太差啦),你就當孝順兩老,若果與兩老關係一直不錯的話。

是的,就是因為跟老爺奶奶關係好,然後前夫又提到不想讓老人家難過,於是這女生就瞞了一年多。

任何情況我們都要知道,樂於助人的大前題是你幫得到:你自身難保走去透支借錢撐朋友就是找死,吃虧受傷,與人無尤。

你的傷口長年未痊癒,你每次跟老人家見面再套上乜太的身份去演,這跟自己向傷口灑鹽其實沒有分別。

你決定放手就是覺得這段情不能挽救,這個決定之後就是要好好過日子再找屬於自己的未來。「好好愛自己」才可以再去愛人,知道嗎?

希望這個女生明白,每個人的極限有限,而他就是要完全斬纜才能療傷再出發。究竟是怕老人家受不起刺激,還是男生不想讓父母知道自己做錯事呢?無論如何,你有權不透露離婚原因,而之後繼續跟兩老以前媳婦身份見面。

好人難做,但次次當好人就像自己拿刀仔拮大脾,又何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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