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12日星期四

最信任的人

對於我們從新聞得知在家中發生的兒童性侵案,母親選擇不報案的原因,大多都是家醜不應外傳又或者盲目愛男人多過子女,而兒童往往在求助無門的情況下身心都受到傷害。其實都不用多說,性侵者若果是家人的話,而家中其他人明知又不幫忙,被性侵者所受的傷害是難以估計的深。

當我們不斷教小朋友遇事要向最信任的人說出來,最信任的人卻不幫忙甚至坐視不理,會是什麼一回事呢?今天讀報知道那一宗性侵事件,若果控方一切所言屬實,那位人面獸心不知所謂之外,作為父母的,腦袋是否有問題?




淫師邊教英文邊出手摸這摸那,女兒開聲向母親求助,母親竟然因為他教得好,而且考試快到,還有哥哥也是他教的幾個「偉大」原因而沒有認真正視問題,母親還曾經目擊性侵,沒有阻止只是叫女兒小心一點俾心機上堂,這位女士,實在枉為人母。

她覺得這名老師只是咸濕而未到強姦那麼嚴重,這是怎麼樣的一套觀念呢?女兒十六歲,感到被侵犯覺得不開心不舒服,她向最信任的人說,但母親竟然不是嚴正處理,不是當面停止,不是報警,而是監場。

禽獸知道當然可以得寸進尺,可憐那個女孩,什麼都不能做,又不想逆這位她口中「曾經患癌實際出發點為她好」的好媽媽,終於,屈出個病來。

母親其實有沒有向父親說起這事呢?還是母親或者跟父親衡量過之後,覺得考公開試與及哥哥的英文成績比女兒的貞操與心理更重要,所以要女兒忍辱頂下去呢?

女兒在這種情況之下,提心吊膽想叫想哭又不能,若果她這樣都學好英文,實在奇蹟;至於哥哥,若果現時知道妹妹為他頂了這一野,不是他想的啊!他以後怎樣面對妹妹呢?要內疚嗎?

我惟有希望這一切決定都是母親做的,至少,其他家人沒有蠢到這樣。女兒是父親的掌上明珠,知道她被人咸濕,不追究才怪,對嗎?

想多一點:現時的垃圾家長為了子女的前途真的很多基本東西都不理,子女的基本禮貌啦,子女的自立能力啦,子女的思想行動自由啦,這些都不以不理。如果為了成績前途,可以連子女的尊嚴子女的身體都不顧,這又是什麼道理呢?

別說子女了,有人對我的親人不利,我都不會放過他們。何況是很需要父母保護的子女呢?

不過至少我覺得他們最終有站出來指正這些人渣是對的,同樣也將自己不堪的處理手法公諸於世也是有用的--至少,有些真的為成績已經失去理智的家長,可以有機會警剔一下。

最新消息得知被告非禮表證成立,希望法官要記著,這位被告沒有立即認罪而是有錢請大律師盤問當事人與其母親,令她們再次血淋淋的被傷害,這些人,理應加重刑罰--要他在監獄好好用此方法教其他囚犯英文,然後一眾獄警請行開一下,讓他們好好學習,好好被調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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