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日星期日

我都好憎

特首選舉雖然你我無份選,不過是城中熱話是不能否認的。大家明白對於特區政府是不應該有期望的,特首是誰大家其實不大關心,於是我唯一想到的就是:麻煩搵一位似樣少少行出黎我唔會覺得因為佢我唔想認自己係香港人,就叫做多謝。所以,兩害取其輕,我選梁振英。

不過另一位疑似唐突雖然至今仍未開口參選,而周邊已經有一班認定而驚死蝕底力撐的人之外,最重要是他已經辭任政務司一職,而接任的,竟然是林公公。


當大家嘩與媽聲四起之時,我今天讀到一篇一定要跟大家分享的文章,題目叫《我真係好憎林X麟》,蘋果日報專欄,畢明的作品:
雖無過犯面目可憎的人,其實我們不是太憎的;不停過犯,殺人放火金腰帶的,才豈有此理!我們憎奸人堅、憎惡毒皇后,憎佛地魔,憎奸商政棍保皇黨無良僱主,都不是因為他們樣衰,沒有相貌歧視,是劣行正視。沒有人會純粹因為五官犯眾憎,再靚的賤人你都會憎,西宮和妖精都美麗有毒。
我真係好憎林 X麟, X,包括因為我好想講粗口,還有這個人的言行之差劣直比《哈利波特》的世紀魔頭佛地魔,令人橫生'He-Who-Must-Not-Be-Named'之厭。沒有人沒把他妖魔化,是他自我奴化到走火入魔。李怡的《小人得志意味特區政府步向終極墮落》,客觀有力證據確鑿地指出他「老是撒謊」、「強詞奪理」、是件沒有羞恥心的人肉錄音機,且長期不要臉地向亞爺搔首弄姿姣騰騰示愛。問題是他的表錯情奮不顧身獻媚要香港人陪他孽戀,而孽緣的驚慄恐怖下場誰都知是萬劫不復,不知者請多看看《蘋果》和《爽報》的頭條。
我真係好憎林 X麟,不得不承認,當中有無限的唔抵得。他犯下很多錯,而沒有後果,還升官發財。 Lucky bastard。董伯伯都要腳痛,林 X麟甚至不需頭痕。幾多人在商場職場,瞻前顧後步步為營有功有勞,一子錯還是要承擔身退,他卻可以一味奉迎,加官進爵到公卿。他甚至不賣港式精明如煲呔,他賣賤。賤視民意,賤對民情。賤,沒有什麼惡意,就是不希罕。說自己不在乎民望的人啊,你得先要有,才能在乎,你都冇!他代表公僕捨身成公敵的終極,超額完成地為主子賣命,而他有這種能力。我恨他精通權術,憎他看不起民意,當中沒有優越感,有一種變態的安全感,因為大家奈不得他何;我憎他在建制中逍遙法內,無賴無忌地肆意輕蔑扭曲民意,前 AO朋友說他不單是公公,還「練成了玉女神功準備大開殺戒」。
我甚至不介意他擦鞋得道,那是一門扭曲自尊的存活藝術,試問世上有幾多視不停跪安為效忠指標的主子,又有幾多真正用人唯才的明君?任何大藍籌內必有地上最強太監,但最難頂是擦鞋仔很多都自知是東廠西廠的貨色,林 X麟卻老擺出一副寧天下人負我的忍辱負重嘴臉才嘔心。我真係好憎林 X麟,他公開身教小學雞什麼?容許公公當權已經不堪,獎勵奴才萬歲簡直罪大惡極。好憎一隻生命力強的政治曱甴,公公自以為是迎難而上的護國公才恐怖。難為以前的布政司要與他等量齊觀, 1973年姬達爵士受命廉政專員領導廉政公署反貪,打擊警員公務員受賂成風締造廉潔香港才叫迎難而上,他後來當上了布政司。
我討厭林 X麟淡定地知道他有民意消滅權,就像韓寒說中國政府機構永遠有最後一道防線,就是輿論消滅權一樣。香港有輿論有民意,但去到政府官員面前,化為烏有。幾時香港會淪落到「腐敗已激不起民憤,選舉已提不起精神」。
我常對朋友說笑「梗係對人啦,唔通對事咩」,但我不認識林 X麟本人,我真係好憎林 X麟, nothing personal, strictly business,唔得閒同你講笑。 
除了用我的標題來表示和議之外,我想有不少香港人對於林先生有恨之入骨的感覺。不過我想討論的還有,大家有沒有想過,為何林先生有這樣的待遇,而你與我都無。

首先,我想厚顏是必備的,將個人榮辱放下已經不能形容林先生做到的,他的層次高於形容民建的禮義廉,可能連以上三項都早早放下。

你可能會問:點樣做得到?我不清楚,我只知道人與生俱來應有良心,應有基本的是非對錯分辨能力,能夠將這些原已植入我們腦海的價值觀通通拋棄,並非易事。

他並強的就是賴皮,你有你鬧,我有我繼續播我要講的東西,你問條條問題我都照答,吹麼?近年他的內功再次提昇,已經練到無表情,不動怒,這些可以叫不慍不火,還是極度無恥?

視民望於無物,其實正正是那班一直以來成事不足敗事有餘的官員為自己開脫的最佳藉口。民望不是什麼,最重要是老闆覺得我乖覺得我忠心覺得我夠爛頭卒,當公務員那麼多年的,最懂得什麼是答完你等於無答,什麼事情都沒有意見,主子的旨意就是對的,所以,林先生在這方面,的確是很多公務員的最佳典範。

沒有期望之下我們這九個月將得到一位篤眼篤鼻的高官每個月拿一大舊人工在禍港,國之將亡必有妖孽,而通常宦官亂政是少不了的,所以,我們即本放長雙眼,看看宦官如何亂港,能不能在下年七一發動超過一百萬的人上街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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