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11日星期六

我看見以前的自己

雖然我是一個有點愛認叻有點自大的人(我很坦白的),不過在社會打滾久了,總會在撞板撞板再撞板之後,學會如何將自己的性格隱惡揚善,特別是在職場上。當然,我也知道總有需要再進步的地方,也就是做人都是一直學習的道理。

最近有工作上看見一名同事,在一個會議中的表現。他對於一件事發表意見,而其實其他人也應該有意見,甚至可能跟他的想法很類近。不過我看在眼裡,除了覺得他這樣很蝕底之外,也看見以前的自己。



他說的意見完全沒有問題,他對於該件事情覺得難以明白不盡不善可能在場的都點頭,不過,或者大家是暗暗點頭。所以,他將當中的失望迷惘都訴諸於口,越說越氣,那就不好了。為何呢?聽著的人,他們就算真的希望獲得意見,有些人可能會明白你的不快與情緒單單吸納你對該事情的意見,有些更厲害的甚至會出言安撫,不過更有些人會記得你的不得體。

甚麼是不得體呢?在職場上,要發表意見沒問題,不出聲什麼都頂的才是愚蠢。不過講意見應該怎講,應該什麼時候講,就有很大的學問。同樣說出ABC,若果你能夠平心靜氣真的表達,對對對,就是為件事好,相信大家會看到你的處事成熟,「大家」當然包括你的上級,或者有機會跟你合作的人。

那麼,有不滿不快不可以說嗎?可以啊,但說了重點說了有建設性的,再避重就輕地說出,這樣子,接收的人也會比較舒服地理解吧。

以前的我,就是有意見第一個講,雖不至於長篇大論發放負能量,但就是說得太直白,別人對我的印象也可能會打折扣。當然,幸好有高人看到這點,告訴我「你的意見很有用亦有很多別人是看不到的,這原本很加分的,但你表達方面大有改進空間。試想想你是聽的那個,會聽得入耳嗎?」

嗯,有人會表示「我對事不對人啊!」是的,不過若果你的「對事不對人」十個有六個誤解了,或者被你的表達方式引導往錯的想法,老老實實,你覺得值唔值先?

就算你不是要做一個圓滑世故的人,但有時醒目少少,自私點來說,是對自己有著數。職場上大家都總喜歡跟易相處的人工作,真材實料重要,但你覺得等有心人欣賞繼續「做自己」還是靈活變通讓之後的路行得易一點呢?

記住記住記住:做自己不代表放棄原則,做自己也包括接納自己的缺點加以改善。能夠霸氣地做自己鬧你就鬧你黑你面就黑你面的是誰?無錯,就是你老細。

努力做到果個位,或者到時你都唔駛用這種特權,不過今時今日的你共我,就要好好地提昇戰鬥力。

共勉之。

2 則留言:

  1. 這需要有一定的社會經歷和智慧才寫得出。你的意見對識諗的年青人在職埸很有幫助, 亦行少很多冤枉路! 不過時下很多後生都自視過高和不聽別人意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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